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要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
这一规定的出台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欢迎。大家纷纷建言献策。那么,哪些领导干部该首先退出呢?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手脚不干净者。对于领导干部的贪污腐化,老百姓是恨之入骨,政府也在想方设法,采取一切措施打击贪污腐败的行为。但我们经常看到的是经过检察部门的大案要案,而对于一些单位上小贪小贿的事,往往是内部处理,没有公示。我认为,对于贪污受贿者,不管其数目如何,如果有此行为就应该公示,性质恶劣者,就应该辞退。
二是假文凭者。社会上流传的假文凭,有相当一部分流传到一些不合格的领导干部手中,这些人为了保官位或是升迁,以假当真,严重扰乱了干部任用秩序。对于这样的领导干部应该发现一个清除一个。
三是上班娱乐族。上班时间娱乐的领导干部还不在少数,以前有些人在办公室是喝茶看报聊女人,借下基层的名义钓鱼游泳玩麻将。现在时代变了,有了互联网,有些领导干部也是“与时俱进”,在网上聊天炒股斗地主。这样的领导干部还不如打发到家中去娱乐。
四是作风有问题者。有些男性领导干部,虽然也有能力,但就是见了女同志就腿软嘴短,这样的领导干部很容易被“色诱”,不提前从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以后恐怕会犯更大的错误,给党和人民造成严重的损失。
另外,我们在干部的任免上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同时,也应该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领导干部的退出,群众说了也算!“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必将得到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