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领导干部该首先退出呢?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手脚不干净者。对于领导干部的贪污腐化,老百姓是恨之入骨,政府也在想方设法,采取一切措施打击贪污腐败的行为。但我们经常看到的是经过检察部门的大案要案,而对于一些单位上小贪小贿的事,往往是内部处理,没有公示。我认为,对于贪污受贿者,不管其数目如何,如果有此行为就应该公示,性质恶劣者,就应该辞退。
二是假文凭者。社会上流传的假文凭,有相当一部分流传到一些不合格的领导干部手中,这些人为了保官位或是升迁,以假当真,严重扰乱了干部任用秩序。对于这样的领导干部应该发现一个清除一个。
“规划”剑锋直指干部选任制度的调整。这是因为现干部制度和人事任免制度在客观上不够严谨,不够科学,不够民主,比如强调“保密”,往往给“暗箱操作”钻了空子;重申“纪律”,常常给“投机钻营”开了便门;要求“集中”,每每给“买官卖官”讨了便宜。尤其是“党要管党”,也被一小撮居心叵测的人歪曲成“一把手”、“一班人”管干部,诸如此类弊端己成了反腐败必抓的源头。而组织程序和干部任用上的调整,可在一定程度上使干部群体在权力和利益分配的进程中更加和谐,也可从规则上遏制跑官要官的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