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商丘市以政府出资补贴的方式,鼓励公务员辞职经商,这引起了巨大争议。该市公务员辞职创业经商,可按照其本人“工龄×5×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6月7日《南方都市报》)
商丘市以财政收入补贴辞职公务员,首先遭遇公平性的拷问,这无关于如何“崇高”的名头。辞职公务员无论创业和生活,都可能遇到困难,政府关心这部分人是应当的,但不宜给出超越(原有)社会身份和职业区分的特殊关照,财政收入在内,所有公共管理和服务应当惠及所有人群。
如果要鼓励创业,显而易见,补贴不是最好的办法,因为政府没有足够能力判定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高水平的风投机构这方面失误率也高得惊人),再英明的官员也很难从千万个创业者中调出谁是下一个马云,谁是下一个史玉柱,更何况马云们和史玉柱们创业之初的资金缺口绝非财政收入可以担负的,因此,商丘市刺激全民创业,有必要重点改善当地的创业融资环境、完善信用机制,可将原本拟补贴给辞职公务员的资金改换用途,为市场各主体提供更优质的政府审批、政策法规、市场资讯服务,此外要有效约束各执法部门过度的“扰民”式监管,减轻创业者和企业家的额外负担。
笔者在网上搜索到商丘市领导在“全民大创业”实践活动上的讲话和当地媒体的相关宣传报道。商丘市领导在讲话中提到,越是创业活跃的地方,经济内生机制就越强,发展的基础就越扎实,经济发展就越快,社会各方面的矛盾就越少,并赋予创业“就业之母”、“富民之本”、“发展之基”、“崛起之路”的作用。当地围绕这种认知出台了许多配套政策和举措,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补贴辞职公务员,就武断的认为商丘“全民创业”活动等同于作秀。武断和一概而论无助于具体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周到解决。
补贴辞职公务员,做法虽不妥,但并非无因之举。中西部许多地方官本位思想严重,传统思想中鄙视工商、崇拜权力的积存深厚,即便到了如今,仍然许多人一谈发展更愿意鼓动由政府投资和大型资源类国企驱动的投资型增长,唯恐商业发展带来工商阶层的权利要求,唯恐市场繁荣带来世风不古的文化冲击,至于丢弃“官位”去做“低贱”商人的做法,简直让人匪夷所思。在这种状况下,无论官方、传媒、学界如何呼吁加快发展促进商业,以及思想解放深化改革加快开放,都只能转化为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层次。
商丘市领导在在“全民大创业”实践活动上讲话提到,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要百倍珍惜难得的机遇,把党委、政府的关爱化作创业的动力,积极投身于创业实践,把求发展、求富裕的迫切愿望变成自觉的创业行动”,这番话说起来也有点官僚,但实际上会有多少人听呢?当年商鞅在秦变法,最初贵族百姓皆敷衍了事,商鞅以五十金悬赏发动勇者移木(当时秦国普通中青年男子可以轻而易举搬动那根木头),疑惑的百姓中有人尝试,商鞅当即兑现赏赐,以此树立了变法的权威。笔者猜想,商丘市领导推动公务员辞职创业,“勇于做(创业)参与者、带头人”,大概也是借鉴古人,希望树立新一轮思想解放、深化发展的民意公信力。
如前所述,补贴辞职公务员之举存在公平性问题,对真正的创业者也不会有多少实际的帮助,更为紧要的在于,这种政策会固化民众对公职身份的崇拜——为什么只有辞职的公务员才能得到创业补贴呢?是不是今后要创业要开办企业,首先需要考入政府机关做两年公务员然后拿一笔钱才方便创业呢?补贴政策对全民创业活动而言无异于画蛇添足,如果当初商鞅不在城头向百姓悬赏搬动木头,只在各家贵族门口向各家主吆喝,换得的恐怕只有耻笑和难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