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评论:公务员多占房岂能清退了事? - 金路公务员考试网
首页 > 金路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考试动态 > 考试新闻 >
→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经济评论:公务员多占房岂能清退了事? 

http://www.jinluedu.com/  2008-05-13 09:39:14  

 

    深圳市部分公务员早已买房,却仍然享受政策性住房,甚至将其转租谋利。深圳市对政策性住房开展清查,截至今年4月30日,共对15906套政策性住房进行了清查,收回1899套。(《中国证券报》5月12日) [深圳收回1899套政策性出租房 收缴非法获利]

    政策性住房本来就是政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而动用财政资金修建的,结果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被高收入的公务员“鹊占鸠巢”,而且比率高达12%!低收入家庭“三代同堂”,公务员却“狡兔三窟”,真是同伞不同柄,同人不同命。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惠民工程”成了“惠官工程”,足见不透明的行政有多荒唐,不受约束的权力有多野蛮,某些公务员有多贪婪——在利益面前,唯利是图,丧失最基本的政治伦理与职业道德!

    如果说公务员以权谋房让人难以释怀,而有关方面对公务员“多吃多占”行为的处理——收回了事——更是让人难以接受。在深圳,一套房动辄数十万,过百万,占一套房所牟取的利益数以万、十万计,那么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多占住房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即使不构成犯罪,严重违纪是无疑的,岂能把房子清退就了事?!

    这不禁让我想起2003年年初发生在香港的“梁锦松事件”。1月23日,时任财政司司长的梁锦松买入一部私家车,3月5日香港调整汽车首次登记税,梁被指在调税前买新车,有避税嫌疑,梁为此向公众道歉,并承诺将加税前后车价差额的两倍即10万元(后来升到38万),捐予慈善机构。公众仍不满意,最后,梁被迫向特首递交辞呈,黯然离职。

    梁作为政府高官,在调税之前买车,都被公众揪住不放,直至辞官下台,而一河之隔的深圳,公务员以权谋私,多占政策性住房,只是清房了事,概不追究,两者并论,何止天壤之别!如此“善待”公务员,岂能服众?岂能对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者起到有效的惩治、威慑作用?(练洪洋)

  更多信息请访问:金路公务员考试网>>

  与更多考生交流请访问:公务员考试论坛>>

[我要投稿
   【评论】【加入收藏夹】【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考试新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考试新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考试新闻长江航运公安局2008年拟录用人员递 ·[考试新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2008年
·[面试真题解答六顶思考帽解析面试燃气价格听证会 ·[考试新闻山西5万多人争夺千余公务员岗位(图
·[面试指导金路公务员面试专家独创六顶思考帽 ·[公告通知全省公务员招考7月12日笔试
·[考试新闻山西省公务员考试:87个职位取消 1 ·[综合知识国内首批"聘任公务员"正式签约 年
·[综合知识“聘任制公务员”为何十五年后还在 ·[申论指导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和谐社会
·[考试新闻山东济南:新录用公务员要举行廉政勤 ·[公告通知内蒙古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计划出台
·[考试新闻53042人争夺山西省1049个 ·[考试新闻天津和平区举办公务员羽毛球赛 推动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面试历年真题2008年7月5日上午陕西监狱面试题
·[面试历年真题2008年广东公务员面试真题集
·[面试历年真题祖华谈面试问题解答(34)潜规则与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潜规则"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破除“潜规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正视潜规则之
·[面试历年真题湖北省武汉市6月22日面试题
·[行政历年真题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
·[行政历年真题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
·[申论历年试题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

 
 
 

·[面试历年真题2008年7月5日上午陕西监狱面试题
·[面试历年真题2008年广东公务员面试真题集
·[面试历年真题祖华谈面试问题解答(34)潜规则与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潜规则"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破除“潜规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正视潜规则之
·[面试历年真题湖北省武汉市6月22日面试题
·[行政历年真题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
·[行政历年真题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
·[申论历年试题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甲30号双天大厦428室(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9391/51269392 传真:010-51418040
金路公务员机构--国内惟一由原命题与阅卷专家讲课和撰写教材的品牌连锁机构
本站法律顾问: 邱清荣律师
北京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2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