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公务员接受用人单位的挑选面试注意“三戒” - 金路公务员考试网
首页 > 金路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考试动态 > 天津金路分校 > 综合新闻 >
→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准公务员接受用人单位的挑选面试注意“三戒” 

http://www.jinluedu.com/  2008-07-15 17:00:28  

     专家提醒各位考生凡参加面试的人,不管你素质如何、水平高低,一定不要忘记自己是在接受用人单位的挑选,以下“三戒”要时时注意:

  一戒 逞强好胜、耍小聪明

  有的考生一入面试考场便无拘无束、神采飞扬,处处显示比别人高一等。不管人家愿不愿意,主动上前与主考官一一握手,然后四平八稳地就座;对主考官所提出的各种问题均表现出不在话下的神情,回答问题总喜欢以“我以为”、“我主张”一类字眼开头,不管对错均夸夸其谈。本来有些问题自己确实答不上来,但却自作聪明地东拉西扯乱讲一通,宁可答“跑了题”也不愿做个老实人。这样做不仅容易闹出笑话,而且会使主考官感到你为人不谦虚、虚多于实,另外会以为你对答问不负责任、做事缺乏责任感。

  二戒 目空一切、盛气凌人

  有的考生笔试成绩名列前茅,各方面条件也较优越,于是恃才傲物、目空一切。面试中态度傲慢、说话咄咄逼人。一是当自己的回答主考官不够满意或进行善意引导时,强词夺理拼命狡辩,拒不承认自己回答有误;二是总想占据面试的主动地位,经常反问主考官一些与面试内容无直接关系的问题,如用人单位住房条件如何?自己将任何职务等,好像用人单位已决定录用他(她),面试是在谈判条件;三是在被问及原单位工作情况时,不能保持冷静,常贬低原单位领导及工作,否定人家的成绩。面试中过分地、不客观地贬低原单位领导工作,会被考官认为你难以领导、好背后议论人、合作意识差。这样,你可能难逃被“刷”掉的命运。

  三戒 孤芳自赏、态度冷漠

  有的考生平时性格孤僻,对人较冷淡、心事较重,并把这种个性特点带进了面试考场。面试中表情冷漠,不能积极与主考官配合,缺乏必要的热情和亲切感。岂知所有用人单位的领导,都希望自己的工作人员能够在工作中和睦相处、与人为善、团结互助,使人感到轻松愉快,这样可提高工作效率。即使考生平时性格孤僻,在应试过程中也要善加克服,否则气氛必然沉闷,问答机械呆板,否则很难有希望中选。

  更多信息请访问:金路公务员考试网>>

  与更多考生交流请访问:公务员考试论坛>>

[我要投稿
   【评论】【加入收藏夹】【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面试指导六顶思考帽解析面试组织、计划、协 ·[面试指导六顶思考帽解析如何正确对待领导的
·[行政综合指导指导:攻克公务员行测片断阅读四种 ·[公告通知 2008年芜湖市招录公务员公示(一)
·[考试新闻优秀村干部可报考乡镇公务员 ·[公告通知我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304名公务
·[热点时评2008年公务员考试热点精粹 ·[考试新闻宁夏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公布 可上网
·[申论指导公务员考试:如何在新变化中把握住 ·[热点时评2009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国旗彰显生
·[考试新闻两区县将招72名公务员 ·[政策法规2009年公务员考试新手:考试分类及
·[行政综合指导山东潍坊两县试点村官可考公务员 ·[行政综合指导公务员备考:行政能力考试最优做题顺
·[行政综合指导公务员备考:行测考试数字推理真题评 ·[公告通知海北州2008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面试历年真题2008年7月5日上午陕西监狱面试题
·[面试历年真题2008年广东公务员面试真题集
·[面试历年真题祖华谈面试问题解答(34)潜规则与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潜规则"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破除“潜规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正视潜规则之
·[面试历年真题湖北省武汉市6月22日面试题
·[行政历年真题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
·[行政历年真题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
·[申论历年试题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

 
 
 

·[面试历年真题2008年7月5日上午陕西监狱面试题
·[面试历年真题2008年广东公务员面试真题集
·[面试历年真题祖华谈面试问题解答(34)潜规则与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潜规则"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破除“潜规
·[面试历年真题08陕西公考申论范--正视潜规则之
·[面试历年真题湖北省武汉市6月22日面试题
·[行政历年真题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
·[行政历年真题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
·[申论历年试题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甲30号双天大厦428室(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9391/51269392 传真:010-51418040
金路公务员机构--国内惟一由原命题与阅卷专家讲课和撰写教材的品牌连锁机构
本站法律顾问: 邱清荣律师
北京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2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