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东营继续加大新录公务员的基层工作实践经验锻炼,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安排在市、县区直机关工作,尚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在基层工作(含支农、支医、支教等志愿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应安排到基层进行锻炼。 据了解,新录用公务员一 般应到所在部门乡镇机关对口岗位或工作性质相近的站所进行锻炼,具体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录用到市、县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一般应安排到基层派出所或其他基层单位进行锻炼。 锻炼时间上,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时间为一年。新录用公务员在锻炼期间因事因病请假累计越过30天,或期间外借工作及其他原因离开基层超过45天,应延长锻炼时间3至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