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规划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将建立
规划提出,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监督
规划明确提出,要重点对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行使加强监督,同时强化对财政资金和金融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首先,将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工作规划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
其次,将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工作规划提出,要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
第三,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
第四,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工作规划提出,要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规划提出,要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
第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要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
今后5年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
规划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
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