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路公务员报名须知

  (尊敬的学员:当您报名参加金路公务员培训时表示您已同意遵守本报名须知中的一切条款。此《报名须知》视为您与北京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所达成的协议。)

  一、报名流程

  1、 阅读招生简章确定所报课程

  2、 阅读报名须知

  3、 填写报名表,交一寸照片做听课证

  4、 交纳学费

  5、 取得相应班次的听课证

  6、 阅读学员管理制度,熟悉上课期间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您仔细阅读本中心所设班次、 学费和试听 收费标准、开课时间、上课地点等所有重要信息。如果有不明事宜,请您及时向本中心工作人员咨询。

  2.按照要求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地方仔细填写您所有相关资料。若一些信息登记不清晰或发生变更后您未及时与本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登记,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学员自负。

  3.所报班次结课后,听课证还可以继续用。

  二、插班制度

  插班定义:

  插班是指在本班次已经开班的情况下,学员想要中途插入本班学习。

  针对目前班次设置的特点,暂时不允许插班。

  三、转班制度

  转班定义:

  转班是指学员从目前所报的班次转到其他班次。

  注意事项:

  1.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学员可在原来所报班次开课三日前转入到其他未报满的班次。

  2.办理转班时,必须将原报名班次的听课证退回原报名地点,原报名地点将给学员开具新班次的听课证,转班不收手续费。

  3.学员转班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否则照价赔偿。

  四、退班制度

  退班定义:

  退班是指已经报名参加辅导的学员,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要求退班。

  注意事项:

  1.退班的学员应带好听课证和学员自己的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办理退班手续。

  2.如果代办退班时,必须同时出示学员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

  3.上课期间,由于学员自身原因造成缺课,学校不予补课,不予退费。

  4.办理退班时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否则照价赔偿。

  5.办理退班时,每个班次扣除手续费20元,如果是我们快递寄送听课证需要扣除快递费(快递费以快递公司收费为准)。

  五、试听制度

  1.为了更好的为学员服务、保证学员的权益,北京金路公务员针对某些班次为每位已经报名交费的学员安排了试听期。

  2.针对不同班次的特点,试听期的有无和试听课时(试听一般是一个小时)请查阅本中心招生简章。

  3.如果学员在试听期内对于授课质量等不满意可于当日在上课现场领取退费申请表 并经班主任 签字确认后本中心办理退班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没有试听的学员 不能以听不满意为由办理退班。

  5.当日办理退费手续时需将所发材料全部退回本中心,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因试听期不满意办理退费手续时,须扣除相应的试听课时费,学员不能以没有听完试听课时而拒绝交费。

  六、优惠制度

  ▲“百万考生免费复读计划 ”

  自2006年5月25日起凡报名参加本中心辅导班的学员,可享受免费复读以后相同班次的内容,直到考上为此。本公告几点规定:一是限听所报省市辅导班;二是限听所报相同班次的内容,如你报了精讲班以后只能免费听精讲班,不能听冲刺班 ,单报不能免费复读;三是限本人听课;四是最迟提前一个月提出复读申请,不提前预定的学员,本中心有权要求其不参加培训;五是由于场地限制,每期免费复读人数有限,提前申请者优先,名额报完为止;六是每期免费复读学员需要自行复印讲课讲义;七是特殊辅导班例外(如过关协议班等);八是本中心每期班会留出三分之一复读名额;九是该公告暂只适合北京市、上海市范围内,其他省市的见我中心当地公告为准;本中心享有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赠送与优惠活动”

  惊喜1:报名可获得(价值80元/年的会员)最新公务员考试试题、考试大纲、辅导班讲义以及预测试题的机会 !

  惊喜2:学员上课时发权威内部讲义!

  优惠1:本中心为奖励优秀学员,特设立单科状元奖和全科状元奖,获奖者均以其该科学费作为奖励!

  优惠2:低保学员优惠政策:贫困学生凭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或农村特困救助证,培训费减免40 %!

  优惠3:报名辅导班的学员可以六折价格购买公务员考试教材(北京公务员考试教材可以七折价格购买)!

  优惠4:继续参加面试班的学员七折优惠!

  七、听课证有关规定

  1.因保管不善损坏听课证的学员,请及时持本人有效证件和已残缺的听课证到原报名地点补办听课证。如未及时办理该手续的学员所造成的损失由学员自负。

  2.听课证丢失不能补办,丢失听课证的学员请立即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本中心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如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学员自负。

  3.“挂失证明”只能作为听课、领取资料的凭证,不能用于开发票、不能转退班。若找到原听课证,请立即将挂失证明交至本中心,取消挂失。冒领挂失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听课资格。

  4.听课证是学员进入相应班次听课的唯一凭证,现场验证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证学员或持假证者进入教室。

  八、学员管理制度

   1、教室开放时间为正式上课前30分钟。
   2、学员进入教室须向工作人员出示听课证,否则不得进入教室。
   3、请学员遵守上课时间并有序入座,如有迟到请就近入座。
   5、上课期间,学员须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后请将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调为非响铃方式。
   6、学员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吸烟;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不准在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7、学员应尊重老师,自觉服从班主任和工作人员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在课间向班主任反映或通过本中心咨询解决。
   8、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音响故障等,请不要惊慌,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
   9、请学员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10、上课期间,学校为学员发放的讲义、资料请学员自行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请学员自行负责。
   11、学员应爱护教室里各项设施,不得使用室内电源电器,若损环公物,照价赔偿。
   12、严禁在课堂上录音、录像,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取消听课资格。